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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供应商进驻

发布日期:2023-04-22 12:41浏览次数: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供应商进驻指引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是覆盖省、市、县(区)三级,集监管、交易和服务于一体的政府采购信息化平台,政府采购活动全部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执行,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和鼓励供应商积极参与全省政府采购业务,现将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供应商注册登记指引发布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加入:
一、电子卖场介绍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以下简称电子卖场)是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重要子系统,是依托互联网,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技术,实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全流程网上自主交易和动态监管的公共服务平台。
 
二、供应商征集介绍
为进一步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程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扩大交易服务范围,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有关精神以及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文件有关要求,电子卖场供应商实行常态化承诺准入制,实现供应商自主申请、承诺进驻、动态管理。
三、征集商品范围
(一)集采馆(集采商城):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计算机软件、复印机及其它办公设备、车辆、电梯、空调/UPS电源、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办公家具、复印纸、液晶显示器、扫描设备。
 
电子卖场--集采商城
(二)集采馆(定点集市):装修工程、修缮工程、互联网接入服务、法律服务、审计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印刷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电子卖场--定点集市
(三)网上超市:打印耗材、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电气设备、电器设备、数码产品、五金工具、灯具用具、体育设备、家具用具、生活用品。
 
电子卖场--网上超市
征集品目详细信息见附件1,如征集商品范围发生变化,将通过电子卖场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供应商进驻条件
供应商进驻实行承诺准入制,即承诺满足以下进驻条件的供应商均可申请进驻。
(一)通用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承诺满足《供应商承诺书》要求。详见附件2
(二)厂商资质要求
具备品牌商标注册证。
(三)定点供应商资质要求
1.装修工程
1)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中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2.修缮工程
1)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中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3.互联网接入服务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为“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
4.法律服务
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5.审计服务
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或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6.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1)房地产评估类:具备房地产评估机构开具的备案证明;
2)土地评估类:具备土地评估机构开具的备案证明;
3)资产评估类:具备省级财政部门开具的备案证明。
7.印刷服务
具备印刷经营许可证。
8.物业管理服务
暂无资质要求。
五、供应商进驻流程
供应商进驻流程全部在线办理,分为2步:注册账号、申请角色。
1.注册账号。申请进驻电子卖场的供应商应在新版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o.czt.gd.gov.cn/)注册账号。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首页--注册入口
2.申请角色。供应商在【自助服务—协议管理】菜单申请对应角色(厂商、经销商、定点供应商)。
相关操作指引及资料可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下载。
 
020-86006880 服务热线:400-920-5382